
我想我應該只是個,平平無奇的虛弱文人。朋克的我背著父母填報了志願,毅然決然地選擇了設計這條光(bù)明(gūi)之路。
出發時我腦子裡已經有了畢業工作三五年後,我是個文藝且自在的artist,隨時隨地播撒專屬我的朋克,還有自己的小眾粉絲。。。。。。

好不容易熬了幾年,我終於畢業並拿到了心儀的offer,我狂妄地對蒼天怒吼,這個世界是我的,我終於可以成為一個artist了!
However ...
領導對我說:你要好好理解客戶的意思,你的設計我都不敢拿出去提案......
同事對我說:沒事的,我們都是這麼過來的,設計的第一步就是要放棄理想,習慣了就好......
客戶對我說:你這個沒有給到我眼前一亮的感覺,總覺得哪裡不對,但是我說不出來.....
於是,第一年的我,覺得客戶都是小可愛,他們不懂藝術,悲情且憤慨,nobody knew me at all......
但其實我內心已經產生了自我懷疑,我為什麼要來受這個氣,這樣一點也不punk,I don't like it......

我的朋克讓我開始跟老天作對,越要勸退我,我越要做,由於槍口轉移,我對待設計和甲方變得不那麼朋克,慢慢地變成了一個合格的畫圖員,“I was not an artist anymore, I was just a painter”,謝天謝地,我不再是高認知窮B。後來我暫時贏了老天一把,我升職為設計管理崗......
於是我接觸越來越多甲方,我內心對甲方重燃朋克了,甲方有種神奇的力量,他們能令人迴光返照。大多數時候我的內心be like ↓↓↓↓↓↓↓

直到有一次,有個甲方委屈巴巴地說我CPU他,我才似乎明白了我們之間一直以來的愛恨情仇從何而來。
很多甲方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到底要做什麼樣的產品,甲方找到設計師,是奢望我們能替代他們成為“創作人”,然而他沒想過的是,現在的設計八九都是“批發”,他省下來的真實市調精力,以為找到的救兵們,都並沒有幫到他很多。救兵們很忙,老闆天天催稿,還說要多學學市面上的產品是怎麼做的,借鑒很重要。
更何況很多甲方只是想要快進快出某個行業撈一把,對行業壓根沒有了解,雖然問題是開放式的,但是沒有限定範圍的答案,大多是無解......
所以產品賣不好能怪設計嗎?我不允許,那都是甲方自己的疏忽啊!於是甲方emo了,他並不是被設計師KTV,他只是,被社會毒打......

我對甲方的心疼是發自內心的,於是我提出了個暖心的建議,我建議他把公司關了,干自己在行的事,好好享受生活,別繼續搞不熟悉的行業和產品,年紀也老大不小了,以現有的財富好好生活是足夠的,別亂投資了,沒有七成以上把握的投資都是賭博,輸了就該有壓力了。不如跟著我,朋克人生......不久後,項目暫停,他真的把產品公司關了。
所以商業世界裡,到底是設計師在設計商品,還是商品設計了設計師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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比小说精彩
就是说里面好多字分开我一定认不得,但它们在一起可以读出来